在苗栗縣勞工局與視障團體協助下,5歲時因腦膜炎而失明的青年曾治平,今年初飛往美國跟2歲的
拉不拉多犬NITTIE一起受訓1個多月。NITTIE現在成了他的雙眼,也是縣內第一隻訓練有照的
導盲犬,「有了牠,上路既安全又便利,也節省許多時間!」

縣府主辦的視覺障礙者職業訓練成果展進入第4週,活動漸入高潮,曾治平、NITTIE與另名
視障者陳淑君帶來的DIAN一起出場,分享心路歷程。除導盲犬成為視障者靈魂之窗外,
「盲人心世界」樂團,也接連演奏大眾耳熟能詳的名曲,展現優美的內心世界,贏得熱烈掌聲,
縣長劉政鴻也聆聽充滿豐富感情的「感恩的心」,並致贈慰問金肯定他們突破視障的堅韌毅力。

曾治平說,導盲犬訓練過程主要分社會化、專業訓練及共同生活3 階段,要經過相當的磨合期。
他在NITTIE引導下,現在帶著牠從事按摩工作,閒暇時間準備功課報考研究所,有了牠,
上路安全又便利,抵達目的地的速度也加快許多。

不過,曾治平這段時間還是碰到拒絕他帶導盲犬進入餐廳或搭乘火車等不愉快事件。他認為,
無法接受導盲犬的單位或個人,還有待溝通、宣導,導正錯誤的刻板觀念。

代表導盲犬協會到苗栗宣導的陳淑君說,導盲犬都經嚴格篩選、訓練,不像寵物狗會亂叫或咬人,
民眾看到導盲犬只要遵守「三不一問」原則,即不餵食、不呼喚、不拒絕、詢問需要什麼協助,
就能協助視障者。

勞工局表示,經過專業訓練的導盲犬也有自己工作證,如果拒絕導盲犬出入公家或私人公共場所,
輕者罰款、重者勒令歇業,希望業者或個人都尊重生命與人權,讓視障者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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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佳民國小導師楊淑貞在放學後輪值交通導護,留下余復鈞等學生打掃;同學嬉戲投物
擲中余復鈞右眼失明,家屬訴請國賠。花蓮地院昨天判決楊淑貞怠忽職守,判決佳民國小必須
賠償受傷學生一百九十多萬元。本案仍可上訴。

法官指出,楊淑貞應就學生安全,負保護監督責任,縱使因輪值交通導護必須離開現場,也應
另循其他途徑確保留校學生安全;但她未善盡保護義務,怠忽職務。

余復鈞的媽媽余秀珍說:「我兒子愛打籃球,立志成為喬丹,現在毀了他的夢想。」
她原本求償五百萬元,但法院以余復鈞與顏姓學生互擲物品而肇禍,也要負三成責任,駁回
余秀珍個人請求精神慰撫金,只判准一百九十多萬元;她認為金額過少,考慮上訴。余秀珍說,
兒子單眼失明後變得很內向,一回家就不想出去。裝上義眼後,偶爾會痠痛,影響學習,義眼
還有萎縮現象,每次換義眼要九千元,「想到他路子還這麼長,不知道怎麼辦?」

長得清秀的余復鈞,如果不細看,分辨不出右眼是義眼;他說,同學都知道他裝義眼,卻沒有對他
「另眼相待」。

「我很失望,很心痛!」楊淑貞已調往宜蘭縣羅東鎮公正國小,她得知判決後,語音顫抖地說,
學生出事,她當然心疼,內心也很難過,事後希望與家長和解,可惜未成功。

她說,學生發生意外時,她正從事安全導護工作,學生去拔草,玩鬧之間將拔草的籃子丟出,
樹枝不偏不倚射中被害學生眼睛,因而失明;意外並非她能控制,卻歸咎於她,她很難過。

經此事後,同事說---可能會有很多老師不願擔任安全導護工作;「因為意外責任,誰能擔得起?」
花蓮縣教育局表示,如確定要賠償,將轉向楊淑貞及傷人的顏姓學生求償。

佳民國小校長黃榮隆說,曾發動全校師生捐款七萬多元,並在網路上披露余復鈞的不幸,為他籌募
裝義眼的錢。花蓮縣政府社會局表示,共收到一百四十多萬元善款,均轉交給余秀珍,社會局並派
社工員前往訪查,已中止接受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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